独立法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调查、检查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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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