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初查与立案

第三十一条

经初查应当予以立案的,办案人员应当填报立案表,并附案件线索材料、初查情况报告,报请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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