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条
第五章 初查与立案
第三十条
初查时限为2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线索,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查完毕的,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 初查时限自接到案件线索之日算起,至呈报初查情况报告之日止。
- 制定机关
- 国家保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初查与立案
初查时限为2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线索,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查完毕的,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 初查时限自接到案件线索之日算起,至呈报初查情况报告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