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受 理第二十六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线索,发现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立即责令有关机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扩大。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