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证 据

第十八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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