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四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认为本系统发生泄密案件的有关单位情况特殊,不宜由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可以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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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