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发证机构对许可证书的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并指定专人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发证机构应建立许可证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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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