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三章 许可证书的印制与发运第十五条许可证局确定发运明细后通知其委托的发运单位组织发运,发运后发运单位应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发运登记。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