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三章 许可证书的印制与发运

第十五条

许可证局确定发运明细后通知其委托的发运单位组织发运,发运后发运单位应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发运登记。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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