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章 许可证书的印制与发运第十三条每批次印制完毕,许可证局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许可证局负责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进行入库登记。 经检查不合格的许可证书,印制单位应及时销毁。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