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与托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其管理商业银行股东名册,记载股权信息,以及代为处理相关股权管理事务。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