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实施城镇供水价格制定或者调整过程中的成本监审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