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章 服务规范第十二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