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国家核查及成果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核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标准站投资的重要参考因素。国家林业局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在安排投资时予以倾斜;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县,限期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将酌情减少今后几年的建设投资。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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