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二十条

建设资金(5分)

(一)依据《办法》要求,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标准站建设投入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的,得5分。

(二)未编制实施方案的扣1分,未执行资金使用计划的扣2分。

(三)挪用建设资金的,不予验收。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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