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三章 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第十七条工具车辆(5分)(一)配备汽车或者机动船只的,得5分。(二)配备摩托车或者电瓶车的,得3分。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