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十六条
办公设备与信息化管理(10分)
(一)配备计算机(含打印机)、通讯设备(含手机),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得10分。
(二)缺少其中一项的,扣3分。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办公设备与信息化管理(10分)
(一)配备计算机(含打印机)、通讯设备(含手机),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得10分。
(二)缺少其中一项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