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十六条

办公设备与信息化管理(10分)

(一)配备计算机(含打印机)、通讯设备(含手机),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得10分。

(二)缺少其中一项的,扣3分。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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