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十五条
站房建设(15分)
(一)站房面积达到《标准》规定,站牌醒目,站标清晰,站容站貌整洁,庭院绿化美化的,得15分。
(二)站房面积达不到《标准》规定下限的,每缺少10%扣1分,最多扣10分。
(三)站牌不醒目,站标不清晰,站容站貌不整洁、不美观的,每项扣2分,最多扣5分。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站房建设(15分)
(一)站房面积达到《标准》规定,站牌醒目,站标清晰,站容站貌整洁,庭院绿化美化的,得15分。
(二)站房面积达不到《标准》规定下限的,每缺少10%扣1分,最多扣10分。
(三)站牌不醒目,站标不清晰,站容站貌不整洁、不美观的,每项扣2分,最多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