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九十八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执行本办法所需要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式样,由金融监管总局制定。金融监管总局没有制定式样,执法工作中需要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文书,金融监管总局省级派出机构可以制定式样。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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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九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