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 / 第九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二条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有关责任人员应当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