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六条

第八章 决定与执行

第七十六条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案件审理审议情况和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以及听证情况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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