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六章 审议第五十一条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案件,可以咨询与案件无利益冲突的有关法官、律师、学者或专家的专业意见。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