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条

第六章 审议

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各委员对审理意见进行投票表决,超过半数同意的,按照审理意见作出决议,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参会委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不得投弃权票。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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