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六章 审议第四十九条参会委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专业判断,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意见。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