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取证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有关收集和审查证据的要求,本办法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参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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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