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一条

金融监管总局对由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金融监管总局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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