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管辖第十一条金融监管总局对由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金融监管总局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