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汉语水平考试(HSK)每年定期分别在国内和海外举行。国内考试在指定高等院校设立考试点,每年六月和十月举行一次;国外考试委托当地高等学校或学术团体承办,每年六月或十月举行一次。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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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