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汉语水平考试(HSK)是测试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水平而设立的标准考试。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