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证券金融公司第六条证券金融公司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设立。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履行审批程序。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