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合规管理机制,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合法合规。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