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二十三条

证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据化解证券公司违约风险的需要,建立转融通互保基金。转融通互保基金的管理办法,由证券金融公司制定,报证监会备案后实施。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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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