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业务和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运作进行监管。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财政部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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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