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局内各司室是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做好本司室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初步答复意见。

制定机关
医保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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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