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和保障
第四十三条
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国家医保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制定机关
- 医保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监督和保障
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国家医保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