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指导局内各司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国家医保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接收、批分和正式答复向国家医保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组织编制国家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对局内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七)履行国家医保局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其他职能。

制定机关
医保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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