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依申请公开
第三十二条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国家医保局牵头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局内有关司可以会同局办公室征求相关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并在征求意见的函中注明:被征求意见机关应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
- 制定机关
- 医保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依申请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国家医保局牵头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局内有关司可以会同局办公室征求相关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并在征求意见的函中注明:被征求意见机关应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