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主动公开第二十一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制定机关医保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