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三章 公开的范围第十一条国家医保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局内有关司室应当与该机关协商、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制定机关医保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