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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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