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辅助作业人员以及与跨区作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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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