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跨区作业服务第二十六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跨区作业服务热线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受农民、驾驶员的信息咨询和投诉。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