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跨区作业服务
第二十四条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跨区作业信息进行调查和统计,逐级报农业部。 跨区作业信息包括农作物种植面积、收获时间、计划外出(引进)联合收割机数量、作业参考价格、农作物收获进度、农机管理部门的服务电话等内容。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跨区作业服务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跨区作业信息进行调查和统计,逐级报农业部。 跨区作业信息包括农作物种植面积、收获时间、计划外出(引进)联合收割机数量、作业参考价格、农作物收获进度、农机管理部门的服务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