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跨区作业管理第十五条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应熟练掌握联合收割机操作技能,熟悉基本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持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件。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