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征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诚信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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