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征信机构应当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征信业务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 企业征信机构应当按规定向备案机构报送征信业务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 征信机构应当对报送的报表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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