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