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鉴 定

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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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