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二章 鉴 定

第十四条

鉴定危险房屋执行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等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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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