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审核登记

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并按照法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审核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必需的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进行评审,评审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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