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申请登记第十六条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