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就业许可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